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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重磅发布!

闽南日报 2023-08-31


漳州近日出台
《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
从落实财税金融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增产增效、
加快服务业恢复发展等7个方面提出42条措施
提振市场信心,激发企业活力
内容丰富 干货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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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落实落细省里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激发企业活力,巩固拓展经济向好势头,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结合漳州实际,制定《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一)落实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共10条措施。主要是:(1)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2)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继续落实好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确保应退尽退、及时退付。(3)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免征政策。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符合条件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4)落实续贷政策。做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到期接续转换,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引导银行机构开发完善“无还本续贷”“随借随还”等贷款产品,缓释市场主体偿债压力。(5)落实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政策。引导信用评级AA级及以上县(区)属国有企业积极申报企业债,推动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按规定一次性给予发行人当年实际完成转贷规模的0.5%贴息。(6)加快资本市场融资步伐。实施企业上市“龙江计划”行动,加强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境内外交易所上市融资、再融资;持续开展企业融资常态化路演活动,支持企业拓展直接融资渠道。(7)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安排1亿元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资金,为符合规定的贷款本金损失提供风险补偿;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三农”主体1000万元以下的融资担保业务,融资担保费率保持在1.3%以下(8)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加快实现线上全流程办理外汇登记、账户开户入账、支付便利化等外商投资(FDI)业务,争取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和侨汇结汇便利化试点在漳先行先试;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在漳投资,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管理机构给予投资奖励。(9)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支持。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充分运用好漳州市普惠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推广首贷、信用贷、全流程线上贷款产品,不断提升民营和中小微企业信贷覆盖面、可获得性。(10)落实重点领域金融支持政策。围绕零售商贸、住宿餐饮、交通物流、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企业,精准提供信贷支持;扩大“乡村振兴贷”“商贸贷”“外贸贷”“台企快服贷”等金融产品普惠覆盖面。


(二)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共7条措施。主要有:(1)支持工业企业开拓市场。对今年二季度参加市外展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标准展位费全额补助、特装展位费50%补助,参展人员往返国内经济舱机票、动车票费用50%补助(每家不超过2人),单家企业单个展会补助最高不超过8万元(2)支持企业入规升级。对新增规模工业企业,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市级财政一次性给予每家企业奖励15万元。(3)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按吸纳人数给予15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加大对网络招聘活动支持力度,按规定给予每场1万元的直播带岗活动补助。(4)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15%-20%的价格扣除优惠,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给予5%-6%的价格扣除优惠。(5)实施通行费优惠政策。落实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大中型货车、集装箱车辆等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6)优化电力服务保障。继续执行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工商业用户,参与现货市场交易的,不承担辅助服务、成本补偿等市场分摊费用的政策。(7)持续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对全年上缴工会经费低于1万元(不含)的小额缴费工会组织上缴上级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政策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加快服务业恢复发展,共4条措施。主要是:(1)支持长者食堂建设。以中心城区为试点,探索长者食堂(含结合城市餐厅建设的项目)试点运营机制,鼓励国有企业开设长者食堂。对验收合格的新建长者食堂,按照项目总投资(含装修、设备购置等费用,其中装修补助标准不超过500元/m2)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不含上级补助;运营满一年的发放补助金额的50%,运营满两年的发放剩余的50%,分两次发放到位)。(2)加大服务业引导资金对困难行业支持力度。运用好省级服务业专项切块资金,重点支持文旅康养、粮食储备、原产地冷库、物流中心、末端冷链配送网点和冷链物流信息化平台等项目申请上级资金,促进现代物流发展。(3)吸引外市游客入漳。在省级奖补的基础上,对旅行社年度内组织市外游客在本市域内住宿1晚及以上,并游览漳州市旅游景区(点),游客数量累计达5000人次以上的,给予宣传促销奖补。(4)落实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2023年4月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


(四)加快交通物流业发展,共6条措施。主要有:(1)支持交通运输企业做大做强。给予资源整合能力强、运营模式先进的交通运输规模企业一定额度的资金奖励。(2)支持交通物流企业壮大规模。对购置新的运输车辆(即国六标准重型车、牵引车)、冷藏运输工具〔即冷藏运输车辆及车载全程温湿度监控设备、车载蓄冷保温(隔热)箱、冷藏集装箱〕的运输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奖励。(3)支持物流园区(中心)建设。对我市新建物流园区(中心)给予资金支持;正式运营后,连续两年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奖励。对入驻物流园区(中心)的交通运输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奖励。(4)支持农村客运车辆运营。对全市农村客运运营车辆,按照核定载客座位数给予市级财政补贴,起讫地有一端在建制村(或自然村)的,每月每座补贴50元;起讫地两端均不在建制村(或自然村)的,每月每座补贴35元。(5)支持货运企业新能源货车运营。货运企业自建充电桩的,企业充电桩自用部分,依据接入国网“e充电平台”自用车辆充电信息记录的充电量给予0.3元每千瓦时运营补助。(6)支持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积极推荐我市符合条件的物流设施设备改造项目纳入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范围,享受省技改项目相关政策。


(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共3条措施。主要是:(1)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研究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商品房预售条件、预售资金差异化监管,推广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2)支持合理住房消费。结合新建商品住房库存实际,研究出台我市公积金管理等政策措施,落实购房补贴、最低购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支持多孩家庭和市民购房需求。探讨实施房票或安商一体化模式安置,对于在规定期限内购房安置的,鼓励房地产企业和属地政府给予团购优惠和购房补助。(3)强化金融政策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房地产项目等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缓解企业资金短缺。运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等政策工具,积极配合推动风险楼盘化险,确保房地产项目建设交付。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阶段性下调首套住房房贷利率。


(六)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共6条措施。主要有:(1)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盘活存量资产等项目储备和资金争取工作力度;积极争取高质量发展融资专项,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探索基础设施股权投资基金模式,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我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支持企业绿色低碳发展。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列入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绿色园区的企业(单位),最高给予单家企业(单位)20万元奖励;对列入国家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绿色园区的企业(单位),最高再给予每家企业(单位)30万元的奖励;对生产产品列入国家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每项产品给予奖励5万元;单家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3)支持水产加工企业生产线建设。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水产品精深加工生产线项目和水产工厂化养殖基地获得省级资金补助。(4)加大技改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列入年度计划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加大贷款投放力度,落实技术改造融资无还本续贷、中长期贷款支持等政策。已获得国家高质量发展专项、技改专项等支持项目,可同时享受省级技改政策扶持。(5)加强要素保障。精准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将能源、交通、水利等单独选址项目纳入省级重大项目清单或争取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使用国家配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提速项目环评审批。持续推行模拟审批、民生工程领域“打包”审批等多举措提速项目环评审批。


(七)着力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共6条措施。主要有:(1)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对参加2023年境外展会的企业,线下参展的(含委托代参展),给予国外展会每个展位3万元补助,港澳台展会每个展位2万元补助,单家企业全年最高补助20万元;线上参展的,给予单家企业单次实际参展费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补助。(2)加大外贸支持力度。支持企业用好外汇避险产品政策,对出口企业运用汇率避险产品的综合费用予以补助;落实稳外贸专项信贷政策,争取更多稳外贸专项信贷额度;积极落实“单一窗口+出口信保”政策,提高中小微企业覆盖面。(3)支持外资企业加快到资。对新设(含增资)外资企业(不含房地产、金融领域)按当年度实际到资额,分档次给予奖励。企业到资奖励可叠加享受同类不同级奖励。(4)加大促消费力度。对组织商户30家以上(其中纳统商贸企业不少于10家),活动连续举办不少于3天,参与促销的纳统企业活动当月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每场活动按不超过实际支出给予最高补助20万元。(5)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对新购买的5万元-20万元燃油车补贴3000元/辆;20万元以上燃油车补贴5000元/辆;7万元以上新能源车补贴4000元/辆。以旧换新补贴6000元/辆。(6)鼓励企业线上销售。鼓励电商企业通过直播平台开展直播带货,对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流量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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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漳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漳州市发改委

本期编辑:吴辉煌 沈小琴

值班主任:陈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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